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打人导致轻微伤算是殴打他人吗?

打人导致轻微伤算是殴打他人吗? 2010年6月25号,我和几个同学打了一个其他学校的学生还把他的书包扔上了屋顶,事后派出所说我们殴打他人和抢劫,他们电脑里面还记录了由抢劫转为殴打他人,法医鉴证是轻微伤,派出所的判断正确吗?对方也要求赔1万,我们赔了双方调解好了,现在我要考辅警,向派出所申请一张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他是开给我了,但为什么里面写;经查在我辖区居住期间未发现有犯罪记录,但于2010年6月25号因殴打他人在派出所民警中队调解处理。 这样做对吗?他给我这样的记录我怎么考辅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07659……(广东)
提问时间:2014-09-22 23:2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