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没有任何资质,和房主又只有口头协议,建房时砸伤路人,谁负主要责任?
连带责任,你们觉得他们谁更有钱就主要告谁去。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由承揽人即包工头承担责任,但定作人即房主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包工头的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你爸损害的,应当与雇主(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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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房主、工头按伤残等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