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关于房产的 问题 请帮忙解答
关于房产的 问题 请帮忙解答 我朋友家的一个房子,在1999年的时候卖给一个亲戚,当时的市场价可以卖到4.2万元,考虑到是亲戚,只卖了4万元。给钥匙的时候买方给了 2万,并答应其余2万于当年年底付清,双方没签合同,并且每办理过户手续(那个房子是动迁房,要5年后才能办过户)。可是买方以没钱为理由直到现在那2万还没给。现在房子升值了,买方可否要求买方按现在价钱付其余房款?(如:现在房子价值6万,可否要求买方付4万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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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妞妞1234……(辽宁-鞍山)
提问时间:2010-12-06 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