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丈母娘以我的公积金名义贷款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怎么算?
丈母娘以我的公积金名义贷款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怎么算? 本人男,名下有一套房产(夫妻实际居住房),属于婚前财产,2013年3月前未过户,婚后因女方父母改善住房条件,以男方名义进行公积金贷款30万元(较同金额按揭节省近9万元)婚后实际还款人为女方父母,同时因占用我首套房的利益,导致后面婚前房屋过户时产生额外的费用,现女方因长期不回家、不顾家、不履行夫妻权利与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请问您,对于此处房屋,我该怎么办?能不能把我受损失的利益要回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x47(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4-09-18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