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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是否有权进行行政复议

是否有权进行行政复议 原宅基地使用权证上的名是母亲,母亲与父亲离婚后,父亲将其应得部分赠与儿子(有赠与合同),父亲再婚,儿子将房子转到自己名下,父亲去世后,继母有权对房产转移过程进行行政复议么?是否过了复议有效期?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oungs……(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9-15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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