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被告因逃债失踪,原告到法院起诉,在公告送达期间,被告人使用实名制乘坐交通工具会有影响吗?
被告因逃债失踪,原告到法院起诉,在公告送达期间,被告人使用实名制乘坐交通工具会有影响吗? 被告由于欠下高利贷,到外地打工避债,现在债权人到法院起诉被告,法院及债权人均无法找到债务人,已进入公告送达阶段。请问在此期间,被告使用实名制乘坐交通工具,例如飞机、火车等,会否受到限制?如可以乘坐实名制乘坐交通工具,法院会否立刻可以知道被告人所处的位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obby狗(广东)
提问时间:2014-09-14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