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我作为高利贷担保人这样的情况会负什么责任?
我作为高利贷担保人这样的情况会负什么责任? 我是2012年10月1日帮一位朋友做的担保,向高利贷借了7万元,每月利息7000元,高利贷不让写担保,为了利息让我和借款人都写了借条,借条上写的10万元,然后借款人又给我写了10万元的借条,平时催账还款都是我去,现在只剩1万多元债务,现在马上要到2年时效期限,高利贷叫我再给他写张借条,因为借款人短期无法偿还这些钱,如果我不写,高利贷就要上法院起诉我,而且每次我追债还了钱都不要我在现场,我都不知道具体怎么回事,请问我这种情况要怎么解决最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ha53……(重庆)
提问时间:2014-09-14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