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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主动辞职要求赔偿

主动辞职要求赔偿 情况:
我2007-8-6入职,2008-1-1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标明工资1500元,工作至今,2007-8-6——2008-1-1期间公司没有为我交社保,我的实际工资3000元,公司每月发工资比劳动合同约定时间晚5-13天。
咨询:
a.我可以以公司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和未按法定交社保费用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吗?
b.我可以要求公司补缴2007-8-8——2008-1-1的社保费用吗?

我向公司递交要求赔偿(赔偿理由a.和b.)的“辞职申请通知”并让人事负责人签收了,公司领导口头答复明天就可以离职了,公司不会支付如何经济补偿。
c.公司的行为违法吗?
d.我该采取什么行动?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ohato……(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09-03-24 10:5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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