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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从别人手里将1个茶楼转下来,茶楼是2013年十2月份开业的

您好,我从别人手里将1个茶楼转下来,茶楼是2013年十2月份开业的 您好,我从别人手里将1个茶楼转下来,茶楼是2013年十2月份开业的,同时,茶楼隔了部分门面做烟酒,到2014年5月2十5日我将茶楼转下来,并同意烟酒店继续营业,且与烟酒店签订了合同,但他们茶楼与物业的合同上有1条是不能做烟酒,他们带我去和物业签的合同只是法人代表换了,其它都不变,也就我和物业的合同上同样有不能经营烟酒的1项,但在9月5号的时候,物业对我下解约涵,理由是我违反合同中不能开烟酒的条款,请问这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4-09-09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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