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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刑事案件 咨询 咨询刑事案件如下:
因斗殴伤人在逃,被公安机关通缉,通缉人犯被异地公安在异地抓获。但被抓获者并非是在逃犯,因为他不具备作案动机、时间、地点等基本条件,警方仅仅认定身份证就是该人,即羁押在看守所并审讯,是否合法,家人应当如何向警方主张被错抓人的权力。警方的办案程序对吗。请给予指导。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dsgao(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09-03-23 18:0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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