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是不是构成诉讼欺诈
是不是构成诉讼欺诈 行为人利用借款人写的借条,但没有支付凭证,只是口头说我用现金直接交给借款人,没现金收讫收条,並重复利用几年前借款时支付的银行支付凭证。能够使第二次借款借条生效吗?没有支付凭证,此借条是否没有生效?用没有生效的借条,债主没有出壹分钱。债主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官劝导被告法律不支持被告,经法官调介,债主得到人民币拾柒万,借款人认为借条无效,法官认为借条有效。这样调介是不是构成诉讼欺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rcc1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4-09-07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