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10年后的房子,还能分割遗产嘛?
10年后的房子,还能分割遗产嘛? 02年父亲意外过世,没有遗嘱《房主是我父亲名字》建房子花6万,母亲听我父亲的朋友劝解,一起去把房子以3万6就卖了,买方是一直租用的人,母亲不认识字,协议是别人写的,签的是我母亲名字。双方都没有给身份,和户口复印件。如今都10年了,身为孩子的我长大了。
现在,如果他们没有过户,依然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分割遗产,来追回房子呢?如果不行,还有其他什么对策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成晓芳(四川-眉山)
提问时间:2014-09-06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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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宇涛律师 VIP2014-09-06 01:36
您好,房屋已卖,没有遗产可继承。
追问:户主是我父亲的,没有过户给母亲的情况下,他们的协议里,买卖双方没有写各自身份号和户口地址,只是简单的写了买与卖,这有效力吗?
回答:您好,房屋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你父亲的遗产,由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买卖合同有效,但你可以要求收回房屋或拒绝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要求你母亲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
追问:违约责任赔偿怎么判,是多少呢?收回房屋,要起诉吗?
回答:您好,赔偿买受人的实际损失(房屋差价);你作为遗产继承人可以起诉。
追问:当时我们的是连着土地证,一起共计7万才建好的房子。而那个买方出3万就买了。他还赚了,亏得可是我们,2间门面,加二楼,他们都自己住了10年,二楼还租出去收了10年租金,这怎么算呢?
不可能吧,这双方都有错才对啊,这差价指的是多少呢?
回答:您好,买卖时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对方并没有强买强卖。建议你直接委托律师起诉解决。
追问:那好吧,可是我们的是:2间门面,加二楼,他们都自己住了10年,二楼还租出去他们收了10年租金,这怎么算呢?
回答:您好,委托律师为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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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超过诉讼时效。
追问:您说的是买卖协议追回是2年期限。那份协议里,买卖双方没有写各自身份号和户口地址,只是简单的写了买与卖,这有效力吗?
现在 户主依然是我去世父亲的名字,这样我可以要求分割来,追回房子?
回答:答:有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2年内提起诉讼。本案已经交付买卖标的物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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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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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放弃继承的,视为已经接受继承,继承人有权分遗产。
追问:继承的时间有限制吗?如果去分割,他们会拿那份买卖协议来起诉吗?
是这样的:户主是我父亲的,没有过户给母亲的情况下,他们的协议里,买卖双方没有写各自身份号和户口地址,只是简单的写了买与卖,这有效力吗?
回答:不过时效,买卖有效,但不同意卖房的继承人有权收回房产,由出售房产的继承人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这个违约责任,如果协议没有注明,还需要负责吗?
1991年我们买共计7万,2002年他们以3万就买了,我们自己还损失了,那我母亲需要补偿他们多少呢?
回答:由出售房产的继承人承担,按有效合同处理,没有约定,也有违约责任,不同意卖房的继承人,收回来了房屋,损失在哪里。你母亲的损失,你可以就近找律师按此回复计算,谢谢。
追问:还有一点疑问,想请教您:因为父亲是意外去世了,他的信息是注销的,房子没有过户成母亲的名字,在没公正情况下,就当时什么都没办的情况下,我母亲有权利去去协议买卖吗?
买方的走个什么流程才可以自己过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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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过户,对方是可以根据协议的内容来要求过户的。
追问:户主是我父亲的,没有过户给母亲的情况下,他们的协议里,买卖双方没有写各自身份号和户口地址,只是简单的写了买与卖,这有效力吗? 协议里没有注明过户的呢?
回答:如有需要可以来电或者当面咨询详细事宜。
回答:如有需要可以来电或者当面咨询详细事宜。
追问: 1.以子女的身份要求,返还房子,那我们的赔偿他们多少呢,以什么为标准?
2.如果他们要评估房子,这钱有谁付?
3.他在楼上,新盖的三间房子,这价钱是不是以他材料收据,来让我们给还,还是要他自己报的数来算?
回答:以房屋的价值来判断,评估是有申请人垫付。
追问:以房屋的价值来判断,对我来说,有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