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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方面问题

婚姻方面问题 结婚时,由男方父母出资8万(男方父母已让夫妻双方打欠条),女方父母出资5万(女方父母未让夫妻双方打欠条),夫妻双方出资10万购得再建中住房,房产买卖合同签字由男方所签(现合同在女方手中),房产证和钥匙没有拿到,尚有余款没付,买房时预交款时的发票在男方手中,如今男方要求离婚,现想请求高手提供这方面知识帮助,此房产拿房产证时可否改为女方姓名,如果不能,属婚姻共同财产的话,离婚时怎么分?肯请解答时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ba200……(上海)
提问时间:2010-12-03 16:41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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