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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名农协工,1985年参加工作,原贵州省6枝矿务局地宗煤矿

我是1名农协工,1985年参加工作,原贵州省6枝矿务局地宗煤矿 我是1名农协工,1985年参加工作,原贵州省6枝矿务局地宗煤矿,1999年单位破产后,未检查是否患有职业病,1年后,我又回到重组的6枝工矿集团公司竹林分公司干采煤工,2003年单位组织体检时,医生告诉我肺部有阴影,片子送省城有关医院复查,2天后,我因盗窃公司材物被判刑1年,出来后再到其他煤矿单位打工,检查身体时,因上属症状,不要上班,请问我还能找原单位负责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短信用户(贵州-六盘水)
提问时间:2014-09-0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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