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咨询,急!!!
人身伤害咨询,急!!! 我想咨询一下,前几天,我一位亲戚被他同事打了,这位同事误认为是我亲戚说他坏话,现在我亲戚在医院,属于轻伤。我想问下,我们该如何维权?其中,1、这同事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说我亲戚说他坏话,是否属于诽谤?2、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先动手打人要如何追究法律责任?3、我亲戚被打伤了要去哪些部门怎么进行鉴定?4、我亲戚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是不是也要那个人予以赔偿?5、如果能赔偿,大概可以赔偿多少?6、《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具体是怎么界定的? 恳请各位有空的律师回复,为盼,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efayi……(浙江-丽水)
提问时间:2010-12-03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