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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养费的要回,想起诉(再次咨询)

关于抚养费的要回,想起诉(再次咨询) 关于抚养费的要回,想起诉   
问 题: 我的情况如下:我与妻子在2009年4月份离婚,我的小孩当年3岁,判给我了,之后我与妻子协商将儿子给她抚养,她同意了,并收取59800元作为儿子的抚养费,抚养至18周岁,她写了一张收据,上面清楚写明是儿子的抚养费,但现在她说她家里人没空带,现在又给回我,我在带,问她还要不要,她说不要,那我的59800元可以要回吗?

二次咨询:
关于以上咨询,苏律师您给我的回复是当然可以要回那笔钱,现在情况是我在跟她要这笔钱的时候,她说她没钱,离婚时协议上写的是儿子归我,但是儿子给她抚养,是我们离婚之后双方商量的,给了她钱之后,约她去改协议时,她都说没空,她留下的收据在我手上,那我要起诉她,应怎样起诉呢? 

三次咨询:
律师:

你好!谢谢您的回复意见.关于你所说的要回我的59800元后,还可以要她支付儿子的抚养费,但是当时离婚协议上没有协议她要支付抚养费哦!我有权利告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1011……(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0-12-03 16: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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