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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关于债务纠纷中唯一住房的问题

关于债务纠纷中唯一住房的问题 在广州有一套130平方的住房(母亲个人名字,5口人住),目前父亲一方欠债被立案起诉,是否可凭唯一住房为由避免法院拍卖此套房产,乡下农村有一套宅基地住房(成年未婚大儿子的名字,其他成年子女均已婚未有房产),这样情况下,广州的住房是否可为家庭唯一住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nxi……(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09-05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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