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急需咨询这个问题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属于典型的恶人先告状的例子,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无非是故意想将水搅浑,从而达到逃避责任,敲诈别人的目的。对于这种情况,建议如下:
1,关于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2,关于肇事司机摔伤的问题,完全是他自己造成的,与你们没有任何关系,你们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3,至于肇事司机讹诈一事,其实要先辨别真伪很容易,你们可以申请鉴定,摔伤和打伤的伤痕完全不同,以坚定就可以鉴定出来;
4,关于对方在中午1点左右的时候来了五六个人拿的东西打你家门,说让开门给钱。还说要把你打死之类的话语,这纯属敲诈勒索,情节严重的,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对此,你们应该及时报案处理;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今后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报警处理
做伤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