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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于5月23日因工作中受伤住院于8月12日出院,第2天厂方要求上班我感觉伤口不适体力没恢复不上

我本人于5月23日因工作中受伤住院于8月12日出院,第2天厂方要求上班我感觉伤口不适体力没恢复不上 我本人于5月23日因工作中受伤住院于8月12日出院,第2天厂方要求上班我感觉伤口不适体力没恢复不上,我要求申请工伤认定但厂方不配合拒绝盖章,因无合同无保险要求我补鉴合同但内容工资待遇和刚进厂时所谈不复所以我拒签,我于8月22日在劳动局登记了工伤认定,在9月3日厂方没有与我任何沟通下贴了张通告说我再不上班将当自动离厂处理,我该怎么做难道我就分钱的补尝都拿不到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09-05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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