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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法院强制执行中委托评估拍卖的问题vip

法院强制执行中委托评估拍卖的问题 律师您好,现在我有一件发生在我身上的房屋买卖债务追讨案件,需要向您咨询。案件的具体过程如下:2010年9月,被告人王某向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面积140.79平米。由于我贷款购买这套房仅一年时间,房产证没有办下来,所以在后来与被告人签订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签了如下协议:“房屋购置款共72万元,购房人王某先给付36万元,等房产证办下后支付剩余36万元并过户。”,在被告支付了36万元后,我将钥匙交给被告,被告装修后入住。
  2011年11月,我还清贷款将房产证办下来后,向王某追讨剩余36万元购房款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是王某以暂时无力支付为由,提出以月息2%将剩余36万元购房款作为向我的借款,利息按月支付,半年后还清,并且签订了相关协议。但是王某在支付了4万元利息后就再也不支付,并且不支付剩余购房款。在本人多次追讨剩余购房款以及利息无果的情况下,我于2013年1月向法院起诉王某,追要剩余36万元购房款以及利息共计46万元。2013年4月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王某出庭,后经当地法院调解,又签订了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内容如下:“被告王某在六个月内分六次将所欠46万元及六个月内产生的利息付清,在全部付清后办理过户。”。在法院判决后,王某还是不按调解协议支付欠款,又多次催讨无望后,本人于2013年11月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局局长提出我与被告最好能自己私下解决。但是被告由于欠债太多,已经外逃,在家中仅有妻子孩子,被告妻子态度蛮横,拒不告知我被告联系方式。我与被告无法联系。在我每天去法院执行局请求法院帮助的情况下,执行局才在2014年4月底去被告所购我的房屋中给被告下了强制执行通知书,被告妻子接收的。被告于第二天给执行局打电话,承诺2天内回来解决此事,但是到现在一直不肯出现解决此事。现在在我强求之下,法院执行局终于同意强制执行该案件,将本案情况上交中院,然后由中院摇号选择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拍卖。昨天,由市中院摇号选中的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但是由于被告拒不配合,无法进入家中进行评估。拍卖公司只进行了外部拍摄。
现在,我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一下:
1、评估公司评估勘察所要执行的房屋,被执行人不到场不配合怎么办?
2、对评估价格当事人一方不认可怎么办,是否可以要求重新评估?对重新评估的价格还不认可怎么办?法院是否可以直接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3、申请执行人是否可以参拍,或者拍卖价降到一定程度,要求拍卖公司停拍留下房屋?
4、如果申请执行人留下房屋,拍卖费谁承担?
5、若房子被第三方买走,过户费、评估费、强制执行费、拍卖费由谁承担?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jwzy8……(内蒙古-鄂尔多斯)
提问时间:2014-09-0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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