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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主动离职后,保密协议是否还有效?

主动离职后,保密协议是否还有效? 我是一个公司的工艺研发人员,刚和公司续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并附有保密协议和同业禁止协议,另外在劳动合同中又

附带了保密条款,并说在每月工资中支付100元保密费(实际只是口头说说,工资上没有,工资和以前一样),因公司高

层变动,本人也不想再干了
想问一下
1.如果提前30天申请辞职,然后走人,公司不会同意给我开离职证明,等我离职后,出现纠纷,说我擅自离职,是否对

我不利?
2.针对在劳动合同中有“(6)在关键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

用其掌握的甲方商业秘密,更不得泄露或允许他人使用。并且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亦不得自办

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离职后,本人2个月内没有得到公司任何竞业补偿金的情况下,就从事同行业相关技术工作,开发同类产品是否违反协议

?原公司如果要和我打官司,是否要赔偿?

3 公司可能在离职通知中含有以下条款
   一、离职告知事项:
a、您入职时与公司签订之《保密协议》是《劳动合同》附件,有相应法律效益;
b、您在职期间,公司已于您当月工资中支付了相应保密费用,因此《保密协议》的约定内容,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依
然有效;
c、如违反《保密协议》,公司将依法追究违约方的相应责任;
d、您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将暂时存放于公司,如需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请凭新公司
介绍信,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实后,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
二、员工离职声明:
f、我已知悉与公司签订之《保密协议》的内容,并承诺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继续遵守;
g、我已知晓本离职告知中的相关事项;
h、我将配合公司对我离职后的就业去向而做的相应询问工作;

请问关于“a、b、c”三项的约定,我如果在离职通知上签字了,是否有法律效应?
扣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我找什么部门去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dike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4-09-0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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