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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福利分房与离婚后享受房补的问题

关于婚前福利分房与离婚后享受房补的问题 本人,男,原来在市政企业合同制工人编制上班,并通过福利分房分得一套住房,花费5万元,并结婚。后期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房子协议归女方所有,男方得3万元出户。后通过招工考试回到父亲所在单位(国有油田企业)上班,原市政企业的养老、医疗保险全部放弃,没有迁转。到企业后重新计算并上交,在油田企业登记信息时提供的是无房户,企业在05年统计发放房补,本人得房补现金7800元。现前妻约谈,让我去油田单位退房补,要不然她办不了房证。问:我这种情况,享受房补违法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4587v(黑龙江-大庆)
提问时间:2014-09-02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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