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是否应该接受此赔偿
是否应该接受此赔偿 王律师,您好!
有一个法律方面的问题想咨询一下,我哥嫂与我嫂子的弟弟在宜宾市的某个建筑工地与该建筑工地的老板承包了其工地上的制作门窗业务(无承包合同),在执行该门窗业务的过程中,我嫂子由于以外事故被玻璃划伤了脸,现在处理该意外伤害赔偿事宜,我想咨询一下,目前该工地老板说:由于他这个工地买了五万元的保险,因此可以为我嫂子找保险公司赔偿,目前按当地法律可以按九级伤残赔偿(农业户口)月3万左右的赔偿金,但如果是按非农业户口却可以赔偿12万左右,我想咨询一下,我哥嫂他们是应该接受目前的赔偿方案,还是可以走司法程序争取更多的赔偿.(我哥嫂他们的情况是在当地没买社保,也没办暂住证,(只有一个当地的房屋租赁合同,而且该合同上只有我嫂子她弟弟一个人的名字)(有人说,由于他们在那工作了一年多,如果搞个证明可以按非农业户口去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oqi……(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4-09-01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