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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我想在天津武清区买一处楼房,对方是还迁房,售价是30万元,是新楼房,为和节省费用先暂时不办理过户手续,等原房产证满2年后再办再过户,先写一份房租买卖协议到公证处公证,请问律师,这样做可以吗?是否受法律保护?请您在百忙之中回复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Nq6700(天津)
提问时间:2010-12-02 16:4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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