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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如何维护我的正当权利

我要如何维护我的正当权利 因为工作我被社会上玩的小青年闯到办公地点把我和我的同事拳打脚踢打伤在地,我的弟弟为了救我和他们打了起来,被他们用刀子砍伤,头上被砍了两刀,手被砍骨折,事后单位报了警,也逮住了一个人,我弟经鉴定为轻伤,我弟在医院抢救需要用钱的时候,我找到单位领导肯请能否帮我先垫付点医药费,就算是我先找单位借钱用来给我弟看病,可是单位领导一口回决了我,他说我这已经是刑事案件了,附带的有民事赔偿,我给他说我知道这点可是我现在需要钱救人呀!能不能先借我等到民事赔偿下来以后你的钱是你的钱,我的钱是我的钱,但是现在我没有钱呀?我需要钱救人呀?我等到那钱下来了,人也没得治了那我要钱还有什么意思?但是他不同意,而且就连我和同事被打伤需要做检查的费用他都不同意出,我真得感到很迷茫,我是在堂堂的国企上班的呀,而且是在单位出的事呀,怎么单位领导这么的冷醋无情呢?我感到我的心在滴血,我想请问律师,当时我找单位借钱是无理取闹吗?单位有义务帮我吗?单位领导的这种做法对吗?我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维护我的正当权利?现在我弟还在医院住着,单位领导没有一个人去看过我们,我和受伤的同事到现在也没有去检查,请尽快帮我回复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赵明琴(河南)
提问时间:2010-12-02 15: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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