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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

关于向法院提交的《延期提供证据申请》

关于向法院提交的《延期提供证据申请》 请问向法院提交的《延期提供证据申请》是以中国邮政挂号信寄给本案书记员,还是直接去法院交给此人,如果直接去递交,让其给签个收到此申请的回执肯定此人不同意,那么,日后,法院不承认我递交过此申请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chen_……(北京-通州区)
提问时间:2014-08-31 13:51
已有1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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