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求助 债务纠纷
求助 债务纠纷 我父亲于2008年6月办厂借了20万元的3分利息的高利贷,借款时效1年(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后因为做生意失败 我父亲截止2010年10月31日 分4次还了21万2000元(3次7万 1次2000元) 其中有2次7万是有收据的,但对方都口头承认了已还212000元~! 现在对方要求我父亲在还19万 给她, 称前面还的212000都是利息, 并且以我父亲欠其10万元 9万元利息的名义到法院起诉了。昨天刚收到传票,开庭日期是10月17号~ 请这样的官司我们能胜诉吗? 还有 以前的那张20万元的借款协议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86057(江西)
提问时间:2014-08-31 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