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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十点左右、因为下雨了.回家收了衣服.那时候两台笔记本还在

昨晚十点左右、因为下雨了.回家收了衣服.那时候两台笔记本还在 昨晚十点左右、因为下雨了.回家收了衣服.那时候两台笔记本还在.收完衣服人就出去了.窗户窗帘是拉好的、外面看不到房内情况.门走之前也锁好的.直到晚上凌晨两点回来、还是拿钥匙开锁进的屋内.房内没有任何东西动过.就两台手提电脑没了..报了警、警察未发现任何我和老公以外的脚印什么的、更未发现泥土之类的..请问:这样的情况找房东谈赔偿问题..房东有责任吗?我与房东未签订什么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4-08-29 15: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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