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两个关于收房时维权的问题
1、奥运会不是不可抗力,开发商应当支付3个月的违约金。2、是否缴纳契税是办理房产证时税务机关收取,公共维修基金你可以缴纳。
1、要求按合同约定履行。
2、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可在办理房产证时再缴纳。
只答应支付1个月的违约金没有依据;
缴纳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不必收房的时候缴纳。
按合同具体约定确定。
按合同具体约定确定。
你好!
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两个做法都不合法.1、奥运不是不可抗力,况奥运的情况开发商早就知道,签定买卖合同时就应当预料到相关情况,所以不能以此情况作为免责或者减责的理由。
2、公维金是应该交的,但是契税不一定必须交给开发商,可以自己在办理产权证书时直接交给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