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咨询
交通事故咨询 我是2009年7月15日晚,我在一个乡镇上沿着街道靠右向南步行(基本上是靠近街道花带),后被一个近20岁左右醉酒无证者驾摩托车从背后撞击,致使我右小腿粉碎性开放性骨折(打有钢板,至今未取,现走路仍然不方便),1级脑外伤、多处软组织损伤。当时,处理的交警,可能和肇事者有不正当关系,不从根本上认定事实责任,说我还要负主要责任(理由是我走在机动车道上,就凭这个,打电话给我说的);由于我的腿不方便,一致没找交警,交警也没给我下达书面责任认定书,致使我至今未获得赔偿,也1年多没能工作,医疗费也没了2万多无,取钢板不知道还需要多少钱,至今我还受着痛苦。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尊敬的律师:我现在还能去找交警,能否让交警重新认定责任,以及我这种情况,能否还能起诉肇事者,让对方赔偿或者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同时,能否作伤残认定,是否属于重伤。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qy7912……(湖北-襄阳)
提问时间:2010-12-01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