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咨询

交通事故咨询 我是2009年7月15日晚,我在一个乡镇上沿着街道靠右向南步行(基本上是靠近街道花带),后被一个近20岁左右醉酒无证者驾摩托车从背后撞击,致使我右小腿粉碎性开放性骨折(打有钢板,至今未取,现走路仍然不方便),1级脑外伤、多处软组织损伤。当时,处理的交警,可能和肇事者有不正当关系,不从根本上认定事实责任,说我还要负主要责任(理由是我走在机动车道上,就凭这个,打电话给我说的);由于我的腿不方便,一致没找交警,交警也没给我下达书面责任认定书,致使我至今未获得赔偿,也1年多没能工作,医疗费也没了2万多无,取钢板不知道还需要多少钱,至今我还受着痛苦。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尊敬的律师:我现在还能去找交警,能否让交警重新认定责任,以及我这种情况,能否还能起诉肇事者,让对方赔偿或者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同时,能否作伤残认定,是否属于重伤。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qy7912……(湖北-襄阳)
提问时间:2010-12-01 20: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