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2012年我爸出资20万付首付买房子,因为我爸没有稳定工作
房产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如果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离婚,女方可以主张分割。
如果婚前公证,可以证实这套房产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不加女方名字,不进行公证,也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由产权人决定
该房屋的所有权归你,若加上女方的名字,则属于你们共有;若不加,则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公证的作用是更直接的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但公证不影响所有权究竟归于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