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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备丢了,责任如何划分?

公司设备丢了,责任如何划分? 公司设备是A申请的(A为办事处负责人),A口头安排B日常管理设备,但是在6月份核对设备清单的时候,发现公司总部收到的设备跟办事处寄回去的不一致。B寄回去的日期是2月1号,公司签收是2月5号。但是B寄件时没有附设备清单和邮件通知,公司那边收到了什么设备也没有反馈邮件回来。在6月份找快递公司也查询不到当时具体情况了。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A/B/公司三方面如何划分责任界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73107……(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4-08-26 09:3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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