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男方对女方不忠,发生婚外情并与人同居,女方为了保护孩子和自己的权益,将公房(无产权)的房产证更名为儿子的名字,当时男方知道此事情,并且男方知道此事的时间距今已超过十年,已过民事诉讼时效。 
想请问您此房产离婚时是否列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是否已丧失追回房产的使用权利,即产权是否已归儿子所有,男方无权要回(男方户口还落在房子地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ingbi……(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0-12-01 10: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