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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男方对女方不忠,发生婚外情并与人同居,女方为了保护孩子和自己的权益,将公房(无产权)的房产证更名为儿子的名字,当时男方知道此事情,并且男方知道此事的时间距今已超过十年,已过民事诉讼时效。 
想请问您此房产离婚时是否列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是否已丧失追回房产的使用权利,即产权是否已归儿子所有,男方无权要回(男方户口还落在房子地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ingbi……(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0-12-01 10: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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