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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传单写那人的事实情况,他的名字叫木子李,我写木自理算不算犯罪,违法?

发传单写那人的事实情况,他的名字叫木子李,我写木自理算不算犯罪,违法? 如果被公安机关知道是我发的  会不会犯罪,或违法?他做的是卖毒坑害未成年的事但他跟公安的个别有不正当关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anyu……(云南-西双版纳)
提问时间:2014-08-25 03: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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