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外企单位工作了5年,现在他说合同到期不跟我续签了,赔了我三个月工资。请问合理吗?
1,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签,从08年开始补,每一年一个月,公司是合法的。
至少应支付相当于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合理,到期终止不续签的,从2008年起算,3个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