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在此三人的立场上,怎么去应诉,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在此三人的立场上,怎么去应诉,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事由:我们村与隔壁村仅一条马路相隔,以马路为界,之前两村签署过相关的协议,即以原有马路为界,划分两村的土地界限,马路共同使用,任何一方不得私用,今年九月左右,隔壁村谭某,自家建围墙之时,围墙紧贴马路路边,原本空旷的马路到他家这一段变压缩了,

所以在围墙建设之时,生产队以及我们邻居多次与其交涉,说已严重影响了我们村的利益,占用了公共空间,均置之不理,依然进行围墙建设,于是9月6号,我们生产队十几个人一起强行的把他未完工的围墙给拆了,当时拆围墙时我方带了一些锤子,棍棒!

现如今:我生产队三人收到法院传票,理由是:此三人伙同其他十余人携棍棒,殴打谭家的人并拆除了谭某家围墙,要求此三人,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费用一共18000元,并支付诉讼费用。

补充:

1、此三人是谭某的邻居,仅马路相隔,应该是谭某建筑围墙的直接利益受损者;

2、谭家的围墙不仅违背了两村之前的协议,而且由于两村都位于工业园规划范围内,市政府有条例,不准任何人私建房屋以及其他附属物,按照政府条例,其围墙应属于违规建筑,其围墙在建期间受到以上两单位的停建通知单;

3、在拆围墙过程中,可能会有推搡,漫骂,但是绝无打人的现象,殴打系谭某捏造;

4、参与这次拆围墙的所有人,都是经我们生产队开会后同意后去拆围墙,并不是谭某所说的此三人伙同其他人;

5、此围墙在建,属于未完工状态;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navil……(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0-11-30 19: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