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上法庭?逮捕是什么意思?
五个月左右,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7天,超过37天,就要执行逮捕或变更其他强制措施;逮捕也是一种强制措施,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逮捕必要的,应即逮捕,逮捕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快则二至三个月,慢的话半年多。 我的补充: 2014-08-21 16:24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侦查期限自逮捕后起算,是两个月。侦查期满是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半月。然后再到法院审判阶段。
逮捕的意思就是:已经准备提起公诉了。一般情况下,公安局认为已经有证据证明足以构成犯罪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就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然后检察院认为搜集的证据已经足够了,就会提起公诉。
你好,快则二至三个月,慢的话半年多。如有疑问,请及时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