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爷爷单位的房子妻子出钱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要看产权证上的名字是不是你妻子的!是你妻子的,那么就是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如果不是,那么就只能认定是妻子的爷爷指名遗赠的遗产了!那么法官不采纳是对的!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结合“经公证后的遗赠书:死后房产归孙女一人所有”的事实,该房产即便是在婚后买的,也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你无权要求予以分割。因此法官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我认为:法官做得对,遗嘱是给孙女的,数个人财产,以前出资属债务关系,属于2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债务纠纷诉讼时效2年,如过2年则丧失胜诉权。
初步分析法官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
利害关系人的证明不具有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