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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律师你好,去年十月份(2013年)1饭店拖欠我工资1万多元,辞职的时候饭店老板让他老婆写的欠条

律师你好,去年十月份(2013年)1饭店拖欠我工资1万多元,辞职的时候饭店老板让他老婆写的欠条 律师你好,去年十月份(2013年)1饭店拖欠我工资1万多元,辞职的时候饭店老板让他老婆写的欠条,并且他老婆写的他的名字,现在他就赖账,今年我告到劳动检察处后无法执行,检察处让我走劳动仲裁,仲裁处说我这条没有用,是真的吗?走法律程序我能赢官司吗?欠条内容是这样:今欠某某多少钱。如在栖霞从事厨师工作,此欠条作废,某某(是他老婆签的他的名字)后有归还期是我第2天让老板亲自写的,能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山东-滨州)
提问时间:2014-08-18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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