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提前签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内承租人想解除合同
提前签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内承租人想解除合同 承租方7月2日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1 日。当日即付给出租方4500元押金。8月3日承租方由于其它原因不想承租此房,希望出租方退还4500押金,请问出租方是否应退还押金。合同规定租赁期内提前退租承租方需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尚未到承租期。请问有何法律上的解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u018……(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08-18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