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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 我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取得了由垫江县人民政府审查属实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一本,该证所指房屋座落于桂溪镇工农路574号:即八一桥处原农业局临街面那栋楼楼上。今年我因家事原因急需现金10万元,故将该房屋计划抵押贷款以应急之需。然,到农村商业银行一申请,却说我的房屋不能抵押,问其原因,说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我狂晕,没有土地使用权证那何为建上去了呢,且人民政府还颁发了房屋产权证书了呢?这不是忽悠咱平头老百姓吗?于是我又马不停蹄地多方奔走,从国土部门再到农业局,从农业局再到国资部兜着圈儿跑,至今仍无结果,试问:我自己花钱买的房子就真没有价值了?请帮助我取回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吧!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海纳归月(重庆-垫江)
提问时间:2010-11-29 15: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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