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怎么处理?求详细
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怎么处理?求详细 2014年8月11日,本人与记者一同来到民警张逢延家附近进行采访一些其它问题。本人告诉记者:“这就是之前要作死我那个警察。” 随后令本人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民警张逢延在沈阳市大东区大什字街上扬言:“你当我不敢弄死你呗。”并随即对我进行欧打和恐吓,全程本人没有还一下手,结果将我打伤(未达到轻伤,应该是微轻伤),随后媒体全过程进行曝光,本人确实一下手没还。
这种情况下派出所一般会怎么处理双方?(未达成和解协议情况下会怎么处理双方)求详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yhsly……(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4-08-17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