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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业委会委员资格

业委会委员资格 我们小区里有很多公司购房给外籍人员或公司员工当宿舍居住, 该公司负责总务的员工可以是小区的业委会成员吗?该人员并不居住本小区,且原来公司的总务离职后他接任工作,也顺便接任了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还是副主任委员(没有经过公开选举,自封的),请问律师:
1 这样的公司代表有无资格参与业委会委员竞选?
2 这种职务可以被交接吗?

以上,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elinly……(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0-11-29 14:1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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