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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请问关于离婚的有关事情。

请问关于离婚的有关事情。 律师,您好!请问:购买房子的首付是男方自己付的,签订贷款合同是领结婚前,房而房产证和结婚婚登记的日期为同一天,房产证名字是男方的,装修是婚后女方付的钱,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并表明不会卖房子,只愿意分一点点补偿,估计也就是给回那部分装修的钱,要求女主写协议书。可是女方认为婚姻未达到离婚的地步,不想离婚,男的提出来,财产怎么分割?
男方对女方提出的理由是说过不下去,而女方认为对方改变一下想法是不至于达到离婚的。
对方提出的表面理由是说过不下去,但实际上心里是不满意女方,常常说后悔跟女方结婚,说女的达不到他的要求,希望女方要考公务员改善生活状况,没有达到他想要的生活,他心里始终是个疙瘩,对女方什么都觉得看不顺眼。在结婚前,男的明明知道女方的工作及收入情况,当时说了他能养得起对方的,现在却当儿戏,这样,其实女方没有过错。
要是这样,男的提出离婚,房产能各占一半吗?另外,他除了深圳有套房,外地还有一套与他姐共同名字的房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lzxfl……(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08-17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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