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针对你们的问题答复如下:
1,《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停工停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对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安排工作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在30日内支付工资。
2,你们可以下辖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去劳动部门。
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仲裁。
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