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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试用日期已过不给转正。如何赔偿

公司搬迁,试用日期已过不给转正。如何赔偿 我是2014年5月12日入职,签订合同时试用期三个月,到2014年8月11日试用期满。签订合同三年。  但是因为公司现在要搬迁,从北京迁往厦门。我面临如下问题:
1、日期上我已经试用期满,但是中心总监说现在转正已经没有意义了。我问公司人资,人资说如果总监不过流程,我的8月份工资还是按照约定薪资的80%开支。
2、我至今没有收到通知说公司要搬迁,没有任何书面形式的告知。
3、公司所缴纳五险一金的基数是按照3600元缴纳的,而我的约定薪资是4700元。
 
   现在所处的情况时,没有任何人来和我谈赔偿的事宜。我想请问的是:
  1、如果谈赔偿,签订协议,赔偿合同上面是否有赔偿金额。
  2、我八月的工资如果在签订赔偿时是按照试用期工资开支的 我如何要求赔偿。
  3、我在没有接到通知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索要代替通知金。
  4、我可以要求给予多少的经济补偿。

  我现在转正,但是领导不批。  入职超过3个月的时间,三年的劳务合同。 公司面临搬迁。   约定薪资是4700元,试用期工资是3760元。
请问我该如何索要赔偿,烦请具体。   谢谢各位!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ovele……(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4-08-14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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