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期间,因家具损坏问题导致纠纷。
租房期间,因家具损坏问题导致纠纷。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大学学生,在本年三月份期间租了一套房子。在此期间内因回家所以宠物无人照看,遂将房屋钥匙交给朋友让其帮忙照看宠物,朋友也将其养的一条宠物放在屋内,但人没有住在屋内。导致沙发和床垫损坏。我想了解一下这个应该怎么办。是不是不需要赔付任何钱款。具体合同内容给如下:
一,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每月700,租期半年。租期满不续租,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
二,承租期内水电等由乙方支付。
三,乙方交给甲方水电家电家具等物品费用押金700元。还房时甲方扣除水电,如屋内设施没有损坏,将剩余钱还给乙方。
四,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转卖,如管理不善,发生火灾,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利收回住房的权利。
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是不是不需要赔付任何东西,只不过押金被甲方收回。而且不续租的问题已经提前告知甲方。并且无论从哪方面来讲,乙方并没有将房屋转租或转借。
还有,因为屋内养宠物导致狗尿等渗入地板,一般情况下只要把宠物拿走,然后房屋通风半个月,地板消毒就不会留下异味。但是甲方硬性要求乙方必须将地板拆掉并重新更换,地板下水泥砂浆也要重新换。要乙方必须赔偿。合同上没有写明不许养宠物,家具不能有损坏,只是口头告诉了,当时租房签字也只有乙方两人和甲方一人。根据合同,我是不是也不需要我再去拿钱。因为自己是学生,没有那么大的承受能力,所以我想问一下是不是不合理。并且甲方有亲戚是在公安工作,还曾威胁过我说要找出这个人来。并调出资料给我看。
两方也协商了,乙方没有同意,甲方就索要乙方钱款七千元整,说是重新整地板的钱。客厅十五平米加卧室一共差不多三十平米。当时只有乙方一人在场,甲方三人,迫于无奈,乙方才签的字。事后自己也问过朋友或商店,朋友说七千元都可以好好装修一个屋子的了,我想请问这是不是敲诈勒索。自己孤身一人在外地求学,身边没有神恶魔朋友,看我无依无靠,还是小孩,没有社会经验,自己本着理亏的原则为人家收拾屋子,结果现在我觉得甲方有些得寸进尺,要让我重新翻修地板。
我觉得在租房期间,房子租给我了,那么我就有其使用权,怎么使用是我的权利。
如果说我需要赔偿这笔钱,那么在合同中押金所起到的法律效应是怎样的呢。
真的非常急切!并且自己本身也没有经济来源,承担不起,所以只能求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文博(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4-08-13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