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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签过调解协议还可以再起诉吗?

签过调解协议还可以再起诉吗? 大家好,事情是年初时候发生的。当时被对方殴打至轻伤。只是到医院治疗并没有做法医鉴定。双方在派出所签了调解协议。对方赔付部分医药费,部分打欠条。事后对方不断骚扰恐吓,要求我们加倍还钱给他。现在伤也好了一半了,请问下我们能否撤销调解协议重新定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lry(广西-玉林)
提问时间:2014-08-13 14:5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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