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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1个朋友在安哥拉打工。工作期间感到身体不舒服,休息两天,并在当地医院进行治疗

我的1个朋友在安哥拉打工。工作期间感到身体不舒服,休息两天,并在当地医院进行治疗 我的1个朋友在安哥拉打工。工作期间感到身体不舒服,休息两天,并在当地医院进行治疗。几天后病情加重,在当地医院进行治疗后,用救护车向首都医院转院的路途中,因心脏衰竭、呼吸急促而死亡。尸体就存放在首都医院进行冷藏。现尸体想运回国内,需开据死亡证明,首都医院说对死人凝固的血液或生理标本进行检查没有这个技术需要到国外去进行签定。曾救治过死者的地方医院没检验血液中病毒种类的能力,只能根据死者治疗时的症状及检查的各种化验数据分析结合死者好几个同事在首都医院血检证实已感染登革热病毒的结果得出疑是登革热的证明。请问疑是登革热死亡算有效的死亡原因吗?另外公司帮他买过意外伤害保险,疑是登革热死亡算意外死亡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4-08-13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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