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及违约金问题
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及违约金问题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毕业前,也就是2014年春节前与一银行签订了三方协议,2014年3月份开始参加银行的内部培训、拓展训练,在此期间一直按正常上班时间跟岗实习,期间每天有几十块钱的补助,但这家银行直到毕业后的2014年8月份仍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时间长达5个月了,我还是以实习生的身份继续按正式上班时间每天上班,每月领八九百块钱。现在想违约。之前签订的三方协议上规定违约金不少于5000元,现在要我赔偿2万多,请问这种要求合法吗?我可以拒绝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xi……(辽宁)
提问时间:2014-08-12 15:25